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网智能管控技术规范》DB32/T5038-2025,2025年03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管网智能管控的基础设施、系统建设、设备技术等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燃气管网智能管控的智慧化建设活动。
本规范立足于我省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建设的实际需求,系统构建了覆盖基础设施、系统功能与监测设备的技术标准体系。本规范明确了以数据中台、地理信息系统、智能分析系统及完整性管理系统为核心的系统配置框架,并对各子系统的功能边界与交互逻辑作出详细规定。在技术层面,本规范对信息传输、数据管理及信息安全提出了可靠性、扩展性与安全性并重的实施准则;在设备层面,则针对泄漏监测、腐蚀监测、杂散电流监测及场站视频监控等关键设备,从性能指标、精度要求到环境适应性均给出了量化或定性的技术门槛,旨在通过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分析与智能算法的深度应用,实现管网风险的预测性维护与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
本规范构建了“数据中台+GIS系统+智能分析+完整性管理”四位一体的智能管控体系。数据中台承担多源异构数据的抽取、汇聚与预处理任务,确保数据的通用性与实时性;GIS系统侧重于管网空间拓扑结构的可视化呈现与数据兼容;智能分析系统利用业务机理与人工智能技术生成预测模型,并支持模型的持续修正;完整性管理系统则聚焦于风险评价、剩余强度测算及预警性维修建议的生成,形成闭环管理。
本规范对不同类型的监测设备提出了差异化的精确要求。在泄漏监测方面,明确埋地管道巡检设备在车速不低于25km/h时需具备有效检测能力,且检测下限不应高于10mg/L,并鼓励采用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等先进技术。对于腐蚀与杂散电流监测设备,重点强调抗干扰能力与远程数据通信的安全性;场站与调压箱监测设备则需具备高频数据采集与自我诊断能力,采集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5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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