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ETC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规范》DB32/T4758-2024,自2024年06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ETC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的总体架构、感知设备、数据层、应用服务层以及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ETC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与运营。
本规范确立了江苏省ETC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标准,适用于相关系统的设计、实施与运营管理。本规范以“感知设备层—数据层—应用服务层—安全管理”四层总体架构为核心,系统性地规定了封闭停车场与路内停车位两类场景下的技术路径。在感知端,本规范明确了ETC天线、视频识别及智能巡检设备的功能参数与安装部署要求,包括无岗亭与有岗亭车道的设备布局、路内高位视频与巡检设备的覆盖范围,以及ETC电子围栏的设置点位。在数据层面,本规范规定了基础信息、运行信息、ETC交易信息的多源采集、加密传输、处理存储及备份恢复机制,并强调了结构化数据长期保存和三级等保的安全合规要求。在应用服务层,本规范围绕商户管理、公众出行与运营监控,分别界定了接入授权、信息查询、无感支付、清分结算、远程协助等核心服务功能,旨在构建开放、安全、高效的智慧停车信息服务体系。
本规范针对封闭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分别设计了标准化的感知设备部署方案。在封闭停车场,本规范细化了无岗亭与有岗亭两类车道的天线、费显屏与道闸的布局逻辑,明确天线中心需正对车内OBU位置并限定了通信功率范围。针对路内停车位,本规范要求视频识别设备安装高度宜高于地面4米并覆盖5至10个标准泊位,同时引入了搭载卫星定位的智能巡检设备以及布设于高速出入口、交通枢纽与主干道的ETC电子围栏,形成对车辆信息由点到面的完整感知链条。
本规范构建了端到端的数据安全与管理体系。在传输环节,本规范强制要求采用HTTPS协议传输并实施国密SM4算法加密,确保数据完整率达100%并支持断点续传。在存储与处理上,本规范不仅规定了车辆出入场、订单及交易等结构化信息不低于5年的存储周期,更建立起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定期备份与应急恢复机制。同时,本规范明确系统安全须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为数据资产提供了制度与技术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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