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和技术审查要点》DB2306/T193-2024,2025年0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则、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审查要点和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及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成果的审查。
本要点是大庆市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查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全面覆盖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四类工程项目。本要点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明确了不同工程类型的专篇编制深度要求,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附表及计算书的具体内容;同时系统规定了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审查要点,涵盖成果资料核查、各专业技术审查及海绵设施专项审查,并对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关键设施的构造、规模和安全适用条件提出了详细规定,为设计人员和审查机构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和操作规范。
本要点构建了分阶段、分类型的设计文件编制体系。依据总则,建筑与小区工程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和城市水系工程则按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推进。每个阶段的专篇必须包含说明书、图纸和附表,内容从项目概述、建设条件分析、目标设定、技术路线、设施布局到目标校核逐步深化,施工图阶段还需补充设施详图、构造做法和维护管理要求,确保设计成果的可实施性和完整性。
本要点建立了完整的两级审查机制。方案设计审查以上位规划为依据,重点核查目标选取、下垫面分析、竖向设计、汇水分区划分、设施选择与布局、水力模型评估等核心内容,并要求提供下垫面分布图、汇水分区图、设施平面布局图、竖向及径流路径组织图、溢流与雨水排水系统衔接图和设施大样图“六张图”。施工图审查则按给排水、建筑、道路、水利水电、园林景观、结构、电气等专业分工,逐项核查设计说明、计算书、平面图、构造详图的一致性与合规性。
本要点针对大庆地区亚粘土、地下水位高等地质特征,对海绵设施的选用作出明确约束。透水铺装应慎重选用,严寒地区不宜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或透水沥青路面。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必须设置溢流设施,其下渗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调蓄设施排空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此外,严禁在可能引发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污染严重的工业场地不得设置渗透设施,雨水回用管道必须与生活饮用水系统严格分设,确保水安全、地质安全和公共安全。
本要点对各类海绵设施的材料、构造和施工提出了细化标准。透水铺装应满足2年一遇暴雨强度下表面不产生径流的要求;下沉式绿地下凹深度宜为50mm至200mm;生物滞留设施需自上而下设置蓄水层、种植土层、砂层和砾石排水层,蓄水层最高不超过400mm;植草沟纵向坡度不得小于1‰,最大流速应小于0.8m/s。各设施均需明确维护管理要求,监测系统应覆盖流量、水质、水位等指标,保障海绵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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