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农村人居环境 重点达标村要求》DB6103/T 04-2019,自2019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重点达标村的规划、防灾与减灾、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与粪污治理、基本生活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重点达标村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
《农村人居环境 重点达标村要求》DB6103/T 04-2019 是陕西省宝鸡市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重点达标村在规划、防灾减灾、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与粪污治理以及基本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该标准明确了村庄应具备的基础生活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洁、厕所改造率高、垃圾和污水治理效果显著等核心内容,适用于宝鸡市重点达标村的建设和监督检查。标准涵盖了从村庄规划到具体实施细节的多个方面,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标准要求编制村庄治理规划,包括项目名称、内容、主体、职责和时序等,确保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对村庄环境、公共空间、绿化、道路及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提出了详细要求,强调保持村庄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污染源。
提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并要求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不随意排放。
明确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推广不同类型的厕所以适应不同地区条件,同时要求粪污实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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