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标识规范》DB61/T1882-2024,2024年10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标牌、实体界桩、电子界桩、界碑的标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标识的设计、制作和设立。
本规范针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标识体系的设计、制作与设立提出了统一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将标识物划分为标牌、实体界桩、电子界桩和界碑四大类,分别从材质规格、结构尺寸、色彩体系、文字图案及版面布局等维度确立了量化标准与样式范本。本规范强调通过实体标识与地理信息化标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保护区边界与分区的精准落地与公众告知,并对混凝土基础、钢架结构、耐腐蚀材料以及UV印刷等工艺作出具体规定,以保障标识在复杂野外环境下的耐久性与警示效能。
本规范将保护区标识系统划分为四种类型,各有明确的功能侧重。标牌设于重要地段,用于综合信息展示;实体界桩和电子界桩分别以物理实物和地理信息方式标识分区界线;界碑则设于保护区四至边界,作为宏观范围的地标性宣告。这种多类型组合兼顾了现场直观感知与数字化管理需要。
本规范对各类标识的材质选择与构造尺寸作出了详细规定。标牌采用C30混凝土基础配合钢结构立柱与外框,版面选用PVC或铝板配合UV印刷;实体界桩推荐使用玻璃钢、钢筋混凝土或石材,并明确其边长、地上与埋深尺寸;界碑碑体可采用混凝土预制或花岗岩砌筑,并给出了最小轮廓尺寸。主色调统一采用红色与深绿色体系,强调视觉的一致性与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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