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自然资源与不动产三维地籍信息模型表达规范》DB3201/T1236-2024,2025年01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与不动产三维地籍信息模型的基本要求、自然资源三维地籍信息模型表达、不动产三维地籍信息模型表达及数据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确权登记、管理与信息共享服务。
本规范规定了南京市自然资源与不动产三维地籍信息模型表达的技术要求,涵盖时空基准、模型对象定义、对象关系描述及模型表达的六个维度。针对自然资源,本规范明确了登记单元、权属分区、自然状况分区及公共管制分区的语义及属性结构;针对不动产,本规范细化了宗地、定着物单元、自然幢、逻辑幢、层、户、室等对象的表达要求。同时,本规范对几何数据与属性数据的质量提出了完整性、逻辑一致性及现势性等方面的约束,并提供了相关存储结构与属性字典的参考附录。
本规范确立了三维地籍信息模型的统一框架,模型对象以登记单元代码唯一标识,并依据调查主体区分为自然资源与不动产两类。模型表达从对象语义、几何形态、空间位置、属性信息、对象关系、演化过程六个维度展开,空间位置可采用绝对坐标或相对坐标表述,并支持以时间域和属性特征记录对象的动态演化过程。
在自然资源层面,本规范明确了登记单元、自然资源斑块及权属、管制分区等对象的语义及属性信息表达,属性涵盖自然、社会与生态维度。在不动产层面,本规范将对象细化为宗地、定着物单元、自然幢、逻辑幢、层、户、室等层级,明确了其几何形态与属性表达要求,属性涵盖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及权利人信息。
本规范要求几何数据建模最小单元为独立对象,须保证无冗余、无遗漏、无空洞及非流形等缺陷,几何精度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属性数据须确保属性项设置合理及属性值正确。附录中提供了自然资源与不动产三维地籍信息模型的存储结构及详细的属性字典表,为数据建库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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