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的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DB2301/T216-2024,2025年02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适宜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流程和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黑土地旱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适宜性评价。
本规程规定了黑土地旱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适宜性评价的技术流程与方法,构建了一套涵盖数据采集、标准制定到模型评估的完整体系。本规程将保护利用技术模式归纳为肥力提升型、坡面治理型、病虫草害治理型及品种提升型四大类,通过整合遥感卫星数据、统计年鉴等多元基础数据,形成自然与环境、社会与经济双维度的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本规程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估因子的权重比例,建立适宜性评估模型,最终将评价结果划分为非常适宜、一般适宜和不适宜三个等级,并为全流程建立技术档案,旨在为区域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的科学布局与精准落地提供规范化依据。
本规程将适用技术明确划分为四类模式,其中肥力提升型侧重秸秆与有机肥还田,坡面治理型聚焦保墒防蚀,病虫草害治理型依托药剂处理,品种提升型则利用特异品种优势。在基础数据采集环节,本规程规定须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制作自然与环境本底数据,并结合近五年统计年鉴制作社会与经济本底数据,为后续评价奠定多维数据支撑。
本规程依据各项基础数据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标准和权重表,并针对四类技术模式的特点构建了差异化的评估模型。通过确定不同自然、环境、社会与经济因素的权重比例,采用层次分析法生成各技术类型的适宜性评价因子权重图解,从而形成可直接用于指导生产的适宜性等级评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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