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产业园区》DB14/T3226-2025,2025年04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总则、技术流程、评价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工业为主的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旨在为山西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适用于以工业为主的产业园区,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本指南系统规定了跟踪评价的总则、技术流程、评价内容和报告编制要求,立足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生态环境影响,通过全面调查园区开发情况、环境管理现状及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将实际影响与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进行对比评估,重点检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分析规划后续实施的环境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修订规划的建议,以推动园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本指南要求对园区规划实施以来的发展历程、产业定位与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及入区项目符合性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比规划环评预测结果,分析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以及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的变化情况。同时,需调查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监测方案落实、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执行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等工作的开展状况,为评价提供事实基础。
本指南构建了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生态、环境风险、固体废物及碳排放等要素的对比评估框架,通过将环境质量现状与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进行差异分析,逐一评估各项环境保护目标的达成程度。在此基础上,对各要素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有效性分析,对效果不佳的环节从空间布局、污染排放、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和完善环境管理方案的建议。
本指南要求在完成对比评估与措施有效性分析后,对规划后续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或分析,并根据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当存在规划定位与环保政策严重不符或采取最严格措施后仍可能造成重大环境风险等情形时,应提出修订规划的建议。最终,汇总各阶段成果,形成包含评价结论和建议的跟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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