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DB6101/T3057-2025,2025年02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等级划分、作业条件、作业要求、特殊状况下的作业要求、作业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
本规范规定了西安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等级划分、作业条件、作业要求、特殊状况应对及作业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全市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本规范将道路按繁华程度与交通流量划分为三个等级,从人员配备、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作业准入条件。本规范以“一普扫+全保”为核心作业模式,详细规定了人工与机械化清扫保洁的时间频次、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要求路面、附属设施及城市家具均保持洁净见本色,并以路面积尘负荷等定量指标进行质量管控。同时,本规范针对降雪、大雨、大风、高温、落叶季节及重大活动等特殊场景制定了差异化的应急作业方案,并强调了作业安全与评价监督机制。
本规范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一、二、三级,依据道路属性、商业网点密度及人车流量确定。在作业条件上,本规范明确了一、二、三级道路每班次人均清扫面积分别为3000㎡、3125㎡和3800㎡,要求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着统一反光安全标志服装。机械化作业车辆须符合国家安全运行标准,统一标识并加装定位及警示装置,驾驶员与车辆配比不低于1.2:1,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作业运行手册与应急处置预案。
本规范确立了“一普扫+全保”的作业模式,即每日一次全面清扫辅以全天巡回保洁。人工普扫须在春夏季6:30前、秋冬季7:00前完成,一级道路巡回保洁间隔小于15分钟。机械化清扫一、二、三级道路每日分别不少于4次、3次和2次,每年3月至11月实行“白天湿扫、夜间冲洗”模式。道路冲洗除尘明确禁止对冲式作业,机械洗扫时车速须小于8km/h,喷雾洒水时车速须小于20km/h,确保作业覆盖面与降尘效果。
本规范针对特殊天气及事件制定了专项处置要求,如降雪时按等级实施全覆盖清雪与融雪剂使用管控,暴雨时暂停作业并及时清淤推水,高温超过40℃时停止人工作业并强化机械化投入。在作业安全上,要求人工清扫须逆向车行线作业并放置警示标志,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暂停全部作业。作业评价采取日常巡查与周评月评结合的方式,并须定期检测路面积尘负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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