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印发《甘肃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指南》甘资发〔2021〕16号。
设施农业用地指农业生产中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日光温室、智能温室)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规模化大田种植配建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圈舍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洗消转运、饲料配制和贮存等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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