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DB14/T3199-2024,2025年03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分类与编码的基本原则、分类、编码、类目与代码。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的分类与编码工作。
本规范围绕山西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的分类与编码工作,确立了从基本原则到具体类目代码的完整标准化体系。本文以科学性、实用性、唯一性和可扩展性为核心原则,采用层次码与顺序码相结合的编码方法,将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按生态环境要素和综合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划分。本规范共设置一级类目16个,涵盖综合业务、科技支撑、自然生态保护、水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环评与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督察执法、移动源和噪声、宣传教育、环境应急及其他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等领域,并向下逐级细化为二级、三级类目,构成可弹性扩展的树状分类结构,适用于全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的统一归集与规范化管理。
本规范以生态环境业务职能为根本依据,将数据资源划分为16个一级类目,每个一级类目下再依据具体工作范畴展开为若干二级类目,并进一步细化为三级类目。该体系覆盖了从水、气、土等核心环境要素到督察执法、宣传教育等综合管理活动的全链条数据,并预留了最多七级的扩展空间,确保分类体系能够适应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规范采用层次码作为编码主体结构,每层代码以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01~99),代码从左至右层级由高至低递进。一级类目代码由一层代码构成,二级类目代码由一、二层代码组合而成,依此类推。本文仅明确了从一级到三级类目的代码,其他类数据统一赋予代码99,为新增数据资源提供了明确的编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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