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B32/T3722-2020,自2020年1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内容、深度以及报告的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本规程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深度及编写要求,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本规程明确可研报告是项目立项和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应以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为基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在充分调查勘测的基础上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全面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内容涵盖综合说明、项目区概况、建设必要性与制约因素分析、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规划布局、建设任务和内容、投资估算、组织实施与运行管护、效益分析及结论建议等核心组成部分,并详细规定了投资估算的构成与编制方法、报告编排格式及附件要求。
本规程确立了可研报告的整体框架,依次包括综合说明至附件共十一个部分,要求报告文字规范准确、内容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编制工作必须贯彻国家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遵循相关规程规范,从技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全面分析论证,最终提出可行性研究结论。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并须核实填写项目附表及项目特性表。
本规程对项目区概况、建设必要性与制约因素、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规划布局及建设任务等核心内容作出详细规定。项目区概况须阐明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和基础设施现状;水资源分析须针对灌溉设计保证率,分别进行现状和设计水平年的供需平衡计算;规划布局须明确水利、农业、道路、林业等工程的选址走向与配置关系;建设内容须对主要单项工程进行典型设计并统计工程量。
本规程规定投资估算须涵盖水利、农业、林业、田间道路、科技推广及其他工程投资,明确工程投资由建安工程费、设备及安装费、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等构成,并规范了各类费用计列标准。效益分析须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维度展开,计算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投入产出比、投资回收期以及灌溉面积改善等指标,综合分析项目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生态影响。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