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数据接口规范》DB32/T4983-2024,2025年01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交通数据交换接口的总体要求、数据组成等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行业管理机构、各城市一卡通(市民卡)公司、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事城市客运服务的互联网企业等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换、数据管理等。
本规范旨在为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数据交换建立统一标准,覆盖行业管理机构、一卡通公司、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及互联网服务平台等多元主体。本文系统规定了数据接口的总体架构、传输方式、文件命名规则及各类数据实体的具体格式,以文本文件为主要载体,采用UTF-8编码和顺序文件结构,并明确了准实时车辆运行信息的报文接口要求。通过梳理入网机构、城市客运企业、社会合作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四类角色的数据组成,本规范为客流分析、跨区域交易清算、企业运营监管等场景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基础,推动全省公共交通信息系统的高效互联与数据共享。
本规范要求数据接口遵循统一的分层架构,即入网机构、客运企业及社会合作企业向市级数据接收方汇聚,再逐级上传至省级接收方和行业主管部门。除车辆实时运行信息采用10秒间隔的报文接口外,其余数据均通过FTP方式以TXT格式的顺序文件进行存取,文件内部以换行符分隔,并包含文件说明区和交易数据体,确保数据交换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详细定义了四类主体的数据内容与文件格式。入网机构需上传客户信息、交易明细、售卡充值记录及机具信息;城市客运企业负责提供公司信息、线路站点、车辆实时定位及OD数据;社会合作企业共享出租车、网约车及共享单车的运营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则汇聚并分析本地发卡量、省内交易情况、跨省客流及节假日客流预测等统计信息,形成完整的城市交通数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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