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隧道结构监测技术指南(试行)》GDJT003-09-2025,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在役公路山岭隧道结构监测方案设计,系统设计、实施、验收与运维,以及数据管理和监测应用,其他类型隧道及在建隧道可参照使用。
本指南是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的推荐性技术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标准”的原则,为全省公路隧道结构监测工作提供系统化指引。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在役公路山岭隧道结构监测的方案设计、系统建设、运维管理、数据管理与监测应用,其他类型隧道及在建隧道可参照使用。本指南围绕隧道结构安全风险防治能力的提升,从监测对象与范围、监测内容与方法、监测方案设计、监测系统构建与运维、数据管理及监测应用等全链条作出规定,强调逐洞逐段划分监测等级、实施差异化监测,并鼓励采用自主可控、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
本指南明确了公路隧道实施结构监测的条件,包括列入长大桥隧目录、监测等级为一、二级、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为 3 类以上需跟踪观测以及运营安全风险较大的在役隧道。监测范围宜围绕风险段落和部位开展,监测内容涵盖隧址区气候环境、隧道洞口段、隧道衬砌结构及洞内环境等,其中洞口段注重视频监测与变形监测,洞身段以高风险段落为主要监测对象,并根据地质条件和风险类型选测环境指标。
本指南规定了监测系统应遵循“先进、适用、稳定、安全、经济”的原则,采用模块化结构,涵盖系统硬件和系统软件。系统设计须明确功能要求、工程界面和维护升级需求,单体隧道需按“一隧一策”独立开发。系统交付前须进行不低于 3 个月的试运行,验收采用交(竣)工一次验收,缺陷责任期为 1 年。系统运维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和应急维护,要求制定运维计划、建立维护台账,确保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本指南要求监测数据管理应包含数据编码、预处理、存储、交互共享与安全等环节,实现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监测应用涵盖监测数据分析、异常报警与阈值设定、检查指引、结构健康度评定及应急响应等场景。异常报警设定三级阈值,根据报警等级分别上报省级或部级平台;结构健康度划分为基本完好、轻微异常、中等异常、严重异常四个等级,为隧道管养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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