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全面规范河南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实施,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印发《河南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办理指南》豫自然资发〔2025〕2号。
本指南系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全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实施、提高土地供应效率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核定、变更及监督管理,以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为核心依据,明确了省辖市、县(市)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并确立了依法依规、保护耕地与生态环境、集约节约用地、符合底线管控等基本原则。在内容构成上,本指南系统规定了规划条件应包含的强制性规定性内容、可适度增减的指导性内容,以及根据用地具体情况可提出的补充要求,同时统一了指标计算口径,力求实现全流程规范管理。
规划条件的核心内容框架
本指南将规划条件内容划分为三个层次。规定性内容为刚性要求,涵盖土地使用、开发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退界)、道路交通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指导性内容则涉及城镇与建筑风貌设计,如天际线、建筑色彩与风格等,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补充内容针对特定情况,包括历史文化保护、人防消防、地下空间利用及重大基础设施保护控制等要求,均按强制性要求管理。
规划条件的核定与变更机制
本指南明确了以划拨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供应土地的规划条件核定路径,强调须在供应或批准使用前依据详细规划完成核定,并纳入相关批准文件或合同。本指南严格规定,不得以城市设计、会议决定等替代已批准的详细规划作为依据,且同一项目各审批环节须保持规划条件的连续性与一致性。对于确需重新核定或变更的情形,本指南设定了因规划调整、重大设施建设、政策变化等四项具体条件,并严禁擅自变更,变更内容不符详细规划的须先修改规划。
全流程监督与信息化管理
本指南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职责对规划条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依法公开。本指南强化的核心管理手段是依托河南省规划用地许可管理系统,实行规划条件通知书统一配号,未经系统配号的视为无效,省厅将不定期抽查,对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省通报,以此确保管理权运行的可追溯与规范化。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