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南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规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省辖市(含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县(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具备条件的乡(镇)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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