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技术导则》DB50/T1743-2024,2025年03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节能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过程及内容等。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包括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以及对范围进行调整的开发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的节能评价。
本导则规定了区域节能评价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国家级新区、开发区及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节能评价工作。本导则将评价过程划分为前期准备、分析评价和报告编制三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的核心任务与方法。评价遵循整体性、真实性和专业性原则,将区域视为一个用能整体,综合运用标准对照、统计预测、类比分析和专家判断等方法,科学测算区域能源利用状况,合理确定能耗“双控”目标,并提出节能措施与准入要求,以客观反映区域能源利用实际,为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本导则将区域节能评价工作分为三个有序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要求组建专业团队、确定评价范围与时限、收集基础资料并开展现场调研。分析评价阶段对区域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核算与能效对标,预测并确定能耗“双控”目标,分析对所在地能耗控制目标的影响,并制定能耗准入要求与节能措施。报告编制阶段则需形成规范的节能评价报告,包含摘要表、前言、正文及附件,经审查后修订完善。
本导则要求采用灰色模型预测法、弹性系数法、线性回归法等统计预测方法,分年度预测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据此确定规划期内各年度的能耗“双控”目标。同时,通过计算区域能源消费增量占所在地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以及区域能耗强度变化对所在地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分析判断区域发展对当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程度,确保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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