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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8.09-福建省《城市部件地理实体三维激光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DB35/T 2172-2024.pdf

福建省《城市部件地理实体三维激光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DB35/T2172-2024,自2024年08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部件地理实体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技术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城市部件地理实体提取、成果质量检验与成果提交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基于三维激光扫描技术采集和提取城市部件地理实体。

本规范确立了基于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进行城市部件地理实体数据采集与处理的完整技术体系。本规范围绕“采集—处理—提取—检验”主线,对机载、车载、架站式及便携式等多种三维激光扫描平台的技术设计、外业采集、内业数据处理及多源点云融合做出了系统性规定,并将成果最终导向城市部件地理实体的语义化与结构化表达。本规范适用于道路、桥梁、井盖、标志牌、公共厕所、行道树、建筑物配套设施等各类市政工程与公用设施的三维激光数据获取及其地理实体提取,为福建省城市管理精细化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标准。

多平台数据采集策略

本规范明确了不同场景下的采集方式选择原则。大场景范围的城市部件宜采用机载三维激光扫描;道路及其两侧设施宜采用车载扫描;小场景、室内或遮挡严重区域则采用便携式或架站式扫描进行补扫或精细采集。各平台在GNSS基站布设、控制点与检查点布设、航线规划、扫描站布设及路径规划等方面均有具体的技术指标与操作要求。

数据处理与融合流程

本规范规定了各平台原始数据的处理链条,包括POS数据解算、点云噪声滤除、航带拼接、点云精度验证与影像畸变校正等。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多平台点云数据的融合方法,遵循“局部服从全局、低精度服从高精度、低密度服从高密度”的原则,通过特征点、线、面匹配基元进行配准与全局平差,生成空间一致的融合点云。

地理实体提取与成果要求

本规范对城市部件地理实体的提取给出了明确工序,包括点云分类前预处理、自动与人工结合的点云分类、以及最终的语义化与结构化表达。成果须完整反映城市部件的几何位置、类型、属性及实体间空间关系,并对成果数据格式、分块组织、元数据制作及质量检验等提出了详细要求,确保成果具备可量测、可管理与可应用特性。

福建省《城市部件地理实体三维激光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DB35/T 2172-202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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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部件地理实体三维激光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DB35/T 2172-20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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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部件地理实体三维激光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DB35/T 2172-2024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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