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B11/T1006-2024,2025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本标准是北京市针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制定的综合性地方技术规范,融合并替代了原《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等三项标准,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建筑绿色发展。本规范确立了"理论测评+实测评估"两阶段标识体系,覆盖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从基础项、规定项和选择项三个维度进行评价,并引入相对节能率作为核心量化指标,最终将建筑能效划分为一星级至三星级。本规范还系统规定了测评流程、能耗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及报告编制要求,为北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能效标识提供了全流程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建筑能效测评须依次完成理论测评与实测评估。理论测评阶段以设计文件、见证取样报告和现场核查为基础,计算建筑理论能耗及相对节能率,并对围护结构、用能系统性能进行合规性判定。实测评估阶段则须在建筑正常使用满一年且入住率达标后进行,依据连续完整年的实际能耗数据,评估建筑运行能效与系统性能。
本规范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别设定测评规则。居住建筑理论测评以市政热力加分体空调作为比对基准,涵盖供暖空调、生活热水、照明及电梯能耗;选择项重点考察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节能优化设计。公共建筑则以燃气锅炉加水冷冷水机组为比对基准,其选择项增设了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电力交互及新风热回收等加分项,以鼓励更高层级的节能技术应用。
本规范以相对节能率为核心依据划分建筑能效标识等级。相对节能率定义为比对建筑与测评建筑理论能耗之差除以比对建筑理论能耗的百分比,测评结果按能效从低到高分为一星级至三星级。同时,本规范对不同能源类型采用等效电法统一折算,确保能耗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并辅以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指标综合评价建筑绿色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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