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草地生态修复碳汇项目监测报告编制指南》DB15/T3767-2024,2025年01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草地生态修复碳汇项目监测报告内容和格式。本文件适用于草地生态修复碳汇项目监测报告编制。
本指南规定了草地生态修复碳汇项目监测报告的内容框架与编制格式,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相关项目的监测报告编写。本指南以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为核心原则,要求报告编制过程遵守法律法规并保护涉密信息。在编制内容上,本指南明确要求完整阐述项目背景、目的、区位、草地现状及修复措施,系统记录监测日期、人员、指标与方法,其中监测指标覆盖植被地上生物量、根系生物量、枯落物量、土壤容重和有机碳等关键参数。本指南还规定须对修复前后碳储量进行计算并给出碳汇量结论,同时对报告编制单位的专业背景、数据来源与处理过程、不同修复措施的固碳效果及成本适用性、报告结论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本指南细化了草地生态修复碳汇项目的监测流程,强调采用小斑监测与样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小斑监测通过遥感影像、野外验证与无人机拍摄核实修复前后地类变化;样地监测则通过规范设置样方,调查记录植物种类、草群高度、产草量及土壤状况,并拍摄影像资料。监测全过程需实施质量保证,涵盖人员资质、仪器校准及采样测试各环节。最终,需依据监测数据,参照附录模板详细记录修复前后碳储量的计算过程,得出项目的净碳汇量。
本指南统一了监测报告的编制格式,要求封面、结构与正文格式均采用附录A提供的标准模板,以确保报告的一致性与规范性。报告附件作为支撑性材料,须包含项目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影像资料以及第三方测试结果报告等,从而为报告的审核与评估提供完整、可追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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