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
(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三)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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