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与修复矿山采坑技术规范粉煤灰、炉渣》DB21/T4069-2024,2025年01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粉煤灰和炉渣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修复的环境技术要求,包括选址和环境本底调查、粉煤灰/炉渣样品采集与检测、环境风险评估、回填设计、回填作业、封场和修复要求、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粉煤灰和炉渣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与修复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利用粉煤灰和炉渣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与修复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涵盖从选址调查、风险评估到封场监测的完整链条。本规范首先明确了场地选择的禁止性与优先性条件,要求开展环境本底调查以掌握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基线状况。对拟使用的粉煤灰和炉渣,本规范要求进行采样检测以判定其固废类别与污染物含量,并据此完成环境风险评估,风险不可接受时须进行预处理。在回填设计、分层碾压作业及封场修复各环节,本规范对雨污分流、扬尘控制、污染物排放、覆盖土层厚度及土地复垦质量均作出了详细规定。此外,本规范建立了覆盖施工期与封场后的土壤、地下水长期监测制度,并要求建立全过程档案管理与应急预案,确保矿山采坑回填修复活动不造成二次污染。
本规范首先设定了清晰的场地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等敏感区域选址,并优先选择以林地、草地为复垦方向的采坑。在启动回填前,须开展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在内的环境本底调查,科学布设监测点位,确定检测指标,为后续评估与监测奠定对比基础。
本规范要求对粉煤灰和炉渣进行规范采样与浸出毒性检测,以鉴别其属于第I类还是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不满足豁免条件的废物,须依据特定数学模型计算污染物迁移至地下水的浓度,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判定风险是否可接受。若风险不可接受,须采取固化/稳定化等技术处理并重新评估,从源头严格控制环境风险。
本规范从回填设计、作业施工到最终封场实施全链条管理。作业时须分层摊铺碾压并及时覆盖,采取洒水、围挡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污水收集设施并做到雨污分流,严禁混入其他固废。封场后的土地复垦须符合建设用地或农用地的相关土壤质量标准,并通过永久性排水设施保障场地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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