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征收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T4937-2024,2025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地征收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建设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活动的编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前阶段的征地稳评工作,其他阶段土地征收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可参考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军事、外交、抢险、救灾等应急事项需要用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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