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报告编写规范》DB32/T4906-2024,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报告的编写内容要求、编写总体要求和编排格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承担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基础研究、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支撑计划等的研究或开发过程中撰写的科技报告。
本规范是面向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所制定的科技报告编写地方标准,旨在为各类科技报告提供统一、科学的编写与编排依据。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科技报告的编写内容要求、总体要求和编排格式要求,涵盖基础研究、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及创新支撑等主要计划类别。在内容上,本规范明确了各类报告均应包含引言、主体、结论三大核心板块,并对各部分的核心要素、论述逻辑和撰写要点分别作出指引;在编排上,本规范对封面、辑要页、目录、正文层次、图表公式及参考文献等要素的格式均进行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以保障科技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可读性。此外,本规范还通过资料性附录提供了针对不同计划类型的撰写模板,便于承担单位参照执行。
本规范覆盖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以及创新支撑计划等主要项目类型,并针对不同计划的研究特点给出了差异化的内容要求。例如,基础研究与重点研发计划侧重研究理论、方法与实验过程的完整描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则突出关键技术、产业化方案与市场前景的论述;创新能力建设计划聚焦平台设施、人才团队与运行机制的阐述;创新支撑计划则根据国际合作或企业孵育等不同方向,明确合作必要性、服务能力或建设成效等撰写要点。
本规范对科技报告的整体结构进行了标准化定义,明确报告应由前置部分、正文部分和结尾部分组成,并分别对封面、辑要页、目录、正文层次、插图附表以及参考文献等提出具体的编排格式要求。规范要求正文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清晰界定引言、主体、结论等部分的层次关系,同时对字体字号、行距、图表序号与标题位置、页码编制方式等细节作出统一规定。这一系列编排规则,确保了全省科技报告在形式上的规范统一与专业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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