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业标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通则》TD/T1096-2024,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本通则旨在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通用技术框架,统一规范核算的目的、对象、程序与方法。本文件以实物量核算为基础,以可实现的交换价值为主导,系统规定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水资源及自然保护地等九大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规则。本文件强调核算工作须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及等级价体系紧密衔接,清晰界定资产量内涵,确保成果时空可比、可持续延展。在技术路径上,本文件建立了宏观、中观、微观多尺度核算方法体系,并对基础资料收集、基本核算单元划分、质量控制及成果编制等全流程环节提出了通用性技术要求,为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规程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基准。
构建分层分类的核算方法体系
本文件针对不同资源特性和数据基础,设计了差异化的核算技术路线。土地、森林、草原、海域及无居民海岛等资源按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尺度选取方法,分别参照政府公示价、基准价或个别评估价核算价值量。矿产资源则采用宏观区域价值标准调整法、标准矿山平均价值修正法及典型矿山评估价值核定法。水资源核算以行政区或水资源分区为单元,结合水价标准或影子价格法等进行评估。湿地与自然保护地作为复合型生态空间,其价值量按所含各资源类型分项核算后再行汇总,形成层次清晰、方法适配的核算技术格局。
明确核心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质量保障
本文件对各核算流程的操作要点进行了严格规范。在核算准备阶段,需依据工作目标清晰界定核算的空间范围、类型范围及资产量内涵,并遵循一致性、共识性与效率原则选取核算方法。在实施阶段,基础资料须具备权威性、全面性与现势性,通过校核、甄选与标准化预处理确保多源数据匹配。基本核算单元的划分可依据行政边界、资源分区、均质区域或权属界线,以适应不同尺度的精度要求。成果编制须包含报告、数据库及图件等完整类型,且通过自检、第三方抽检和汇总核查三道程序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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