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桥梁金属梁柱式护栏设置规范》DB61/T1894-2024,2024年10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桥梁金属梁柱式护栏设置、防护等级选取、构造、过渡段及质量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桥梁护栏的设置。
本规范规定了桥梁金属梁柱式护栏在设置、防护等级选取、构造设计、过渡段衔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陕西省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桥梁护栏的设置。本规范立足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对护栏的防腐处理、外观成型及与其他型式护栏的协调过渡提出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强调护栏应具备桥面板保护功能,其颜色需与周围景观协调统一,在宽度或视距受限的特殊条件下可采用外悬式结构,同时明确了护栏基础与桥面板宜采用销轴连接的连接方式。针对不同道路等级,本规范对护栏的防护能力进行了分级要求,并对其最小结构长度、总高度、横梁数量及拼接方式等关键构造参数作出详细约束,旨在为桥梁金属梁柱式护栏的标准化设置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金属梁柱式护栏的设置原则,要求护栏宜兼具桥面板保护功能,且其基础结构型式应与桥面板相匹配,两者之间推荐采用销轴连接。对于宽度或视距受限的桥梁,允许采用立柱外悬于桥梁外侧的外悬式护栏。在防护等级方面,本规范规定用于高速公路主线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六(SS)级,用于匝道时不应低于五(SA)级,整体要求须符合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本规范在构造上要求五级及以上等级的护栏总高度不小于1.5米,最小结构长度为40米,横梁宜采用四根且拼接单元通过套管连接。在关键节点上,规定伸缩缝两侧及护栏端部须采用双立柱加强结构,并明确了伸缩缝处拼接套管的最小插入深度要求。过渡段方面,本规范针对与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及隧道洞口的衔接,分别提出了横梁弯折过渡、增设摩擦梁、采用端部过渡翼墙及外展锚固等具体做法,并严格限定了高度渐变率和外展渐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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