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DB32/T4884-2024,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的基本规定,确立了前置处理、工艺设计、施工与验收及运行维护程序。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主要处理对象为农村生活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以及河湖污染水、面源污染、初期雨水等污染水处理。
本规程规定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在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全流程的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以及河湖污染水、面源污染、初期雨水等多种类型污水,明确了从水量水质确定、选址布局到工艺选择的整体框架。本规程将处理过程划分为前置处理、人工湿地主体工艺和后续排放利用三个环节,强调应根据处理对象和出水要求,合理选用表面流、水平潜流或垂直潜流等湿地类型及其组合方式。本规程对构筑物防渗、填料级配、水生植物选配及防堵塞、保温等关键技术环节给出了详细参数与措施,并涵盖了施工验收标准、生产调试步骤以及日常运行养护、监测与应急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旨在保障人工湿地系统的稳定运行与净化效果。
本规程确立了从前置处理到湿地净化的完整工艺路线,前置处理需具备拦截悬浮物、调节水量水质等能力,可采用格栅、隔油池、厌氧池等设施。湿地工艺设计以表面污染物去除负荷和水力负荷为核心计算湿地面积,并对不同湿地类型的长宽比、单元面积、集配水方式及防渗措施给出了具体设计参数。填料选择强调良好的透水性和孔隙率,对除磷填料、防堵塞级配及垂直流的分层结构均有明确规定;植物选配则优先考虑根系发达、耐污净化能力强的本土物种,并根据水深合理搭配挺水、浮水和沉水植物。
本规程将施工工序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构筑物、防渗层铺设、填料填充和植物种植等关键环节,要求防渗施工后进行渗透试验,填料须保持清洁和良好级配。验收工作涵盖土建质量、设备安装、植物栽种及竣工验收,并规定出水稳定达标运行三个月以上方可进行最终验收。运行维护部分则细化了生产调试、日常巡视养护、低温季节保温防冻措施以及水质监测的具体要求,强调应定期检查构筑物和填料状况,及时处理堵塞、淤积等问题,并制定了针对进、出水水质突发恶化的应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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