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工湿地工程技术标准》DB32/T4883-2024,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湿地工程的现状调查、总体设计、工艺设计、生态构建设计、辅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站)尾水、微污染河水、初期雨水及类似性质低污染水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可作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湿地工程从前期调查、设计施工到验收运维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微污染河水及初期雨水等低污染水的水质净化工程。本标准构建了涵盖现状调查、总体设计、工艺设计、生态构建设计、辅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运行维护的完整技术体系,明确了点源处理型、面源控制型、尾水提升型、河湖净化型和生态恢复型五类人工湿地的差异化技术路径。在工艺设计中,本标准对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及水生生物塘的设计参数、填料选择、防渗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强调了水文水系、动植物生境构建等生态化设计原则。此外,本标准还针对低温运行、防堵维护及运行监测等后期管理环节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水质净化与生态安全缓冲功能。
本标准明确了五类人工湿地的差异化设计水量、水质核定方法及选址布局原则。根据处理对象与净化目标,可选择“预处理+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水生生物塘”等串联、并联或混合组合工艺,并详细规定了曝气塘、沉淀塘等预处理单元的设计参数,以保障主体单元的进水条件。
本标准对潜流与表面流人工湿地的几何尺寸、水力负荷、填料级配及集配水系统提出了具体设计参数。同时,强调在满足净化功能的基础上进行生态构建设计,对湿地岸坡、浅滩、深水区及动植物生境进行了规范,提出优先选用本土物种、构建多层植物缓冲带及科学修复水生动物种群等要求,以实现水质净化与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提升。
本标准厘清了地基基础、防渗层铺设、填料充填及植物栽种的施工工序与质量控制要点。工程验收实行质量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分阶段程序。在运行维护方面,明确了调试期、试运行期及成熟运行期的管理重点,并针对湿地淤堵、低温运行、植物收割及运行监测等提供了系统化的操作规范与异常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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