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营造林工程消耗量定额》DB5307/T69-2024,2024年12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营造林工程各工序的消耗量定额的计算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丽江市范围内的营造林工程。本文件不适用于飞机播种造林工程和公路道路绿化工程。
本定额是丽江市地方标准,规定了营造林工程各工序消耗量定额的计算方法及要求,适用于丽江市范围内的营造林工程,不包含飞机播种造林和公路道路绿化工程。本定额基于丽江当地现场条件、设备水平和成熟施工工艺制定,系统涵盖了从造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苗木定植、运输到未成林抚育管护的全流程消耗量标准。定额以“时间定额”表示人工和机械消耗,按工日或台班计量,并明确了材料消耗的构成与计算方式。同时,本定额针对山地作业特性,引入了按坡度、海拔等因素确定的用工调整系数,为工程造价编制提供了科学依据,费用构成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
本定额按照营造林施工程序,依次对造林地清理(块状清理、采伐剩余物处理)、整地挖穴(开水平阶、鱼鳞坑整地、穴状整地、客土、施基肥、回填土)、苗木定植(容器苗、裸根苗定植及支撑、浇水、敷地膜等配套措施)、运输工程(人工及机械运苗、运料)以及未成林抚育管护(割草、松土、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共五大类工程,逐一给出了详细的技术措施、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子目。
本定额以“时间定额”为核心计量方式,人工消耗量以“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涵盖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台班”计,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兼顾机械幅度差。材料消耗则分主要材料与以百分比系数计取的零星材料,形成了完整的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充分考虑了丽江地形地貌特点,专门针对造林小班的坡度和海拔因素设立了用工调整系数。坡度越高或海拔达到3000米及以上时,相应工序的用工消耗量需乘以规定系数,坡度30°以上不建议使用机械施工。同时,运输工程定额已内嵌了不同距离的基础运距,超距运输另有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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