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DB53/T1254-2024,自2024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总则、工作程序,规定了规划编制内容和成果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
本规程是云南省针对州(市)及县(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本规程确立了从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基础研究到规划编制、方案论证及成果要求的完整工作程序,明确了规划的定位、任务、原则、范围与期限。在编制内容上,本规程以落实上位规划、统筹发展与安全为核心,要求通过“双评估”与“双评价”夯实底图底数,系统部署了全域与中心城区两大规划层次。本规程重点围绕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并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同时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及公共服务等支撑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并规范了规划传导、近期行动与“一张图”系统建设等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规划成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市县总规的规划定位、原则与编制主体,明确了涵盖组织准备、基础研究、规划编制、方案论证到成果输出的全过程技术路径,为省内各市县开展规划编制提供了统一的操作框架。
本规程以“三条控制线”为核心约束,细化了主体功能区,划分了全域与中心城区的规划分区。通过对农业生产空间、生态空间、城乡发展空间及特色魅力空间的整体统筹,实现了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全覆盖与差异化引导。
本规程针对交通、市政、防灾、公共服务等基础支撑体系制定了分层级的配置要求。同时,通过指引下位规划、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建立指标分解与管控传导机制,并结合近期行动计划与“一张图”系统,保障了规划从编制到实施的全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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