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4.12.24-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报批稿).pdf

2024年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雨水管理、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径流污染、补充地下水资源,提升人居生态环境品质,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型公共建筑,制定《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呼和浩特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呼和浩特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海绵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本导则是为指导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而编制的技术文件,共分六章,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参数与计算、设计以及施工及验收等内容。本导则以强化雨水管理、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径流污染、补充地下水为核心目标,遵循安全为重、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促使公共建筑项目实现雨水径流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超标排放。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在内容上,本导则明确了不同用地类别公建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关键指标与设计参数,给出了水量与污染控制计算方法,并从总体设计、技术路线到施工验收作出了全流程规范。

核心目标与总体要求

本导则确立了以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控制为主,兼顾雨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体系,要求新建公共建筑以目标为导向,改扩建项目以问题为导向。其中规定,新建城区的新建公共建筑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应小于40%,并须通过竖向设计、绿地布局等措施,使场地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开发前水平,确保与市政排水系统合理衔接。

设计体系与技术路线

本导则构建了从设计参数、水量计算到污染控制计算的技术框架,明确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调蓄容积、渗透设施渗透量等计算方法。同时,针对不同绿地面积和建筑类型的公建项目,提供了分散或集中式海绵设施布置的技术路线,强调优先利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花园等绿色设施有组织地汇流、滞蓄和净化雨水。

施工验收与全流程管控

本导则对施工及验收环节设置了严格规定,要求施工前复核现场条件并编制专项方案,施工中严控高程衔接与土方回填质量,验收时需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预验收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三个层次。海绵设施所含隐蔽工程须经验收合格并留存影像资料,确保全过程质量管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标准。

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报批稿)第1页
第 1 页
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报批稿)第2页
第 2 页
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报批稿)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4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