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第3部分:交通系统》DB42/T2278.3-2024,2025年03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县城道路、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公共交通、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各类交通系统规划及交通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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