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林荫道建设规范》DB4403/T520-2024,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荫道建设的基本规定、设计、施工、管养与维护、信息化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的林荫道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林荫道建设的基本规定、设计、施工、管养与维护及信息化管理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与生态优先,致力于在保障道路交通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优化道路横断面设计、科学选择乡土适生植物、改善土壤及根系生长空间、规范施工与精细化管养,系统性地构建具备高树冠覆盖率、连续林荫与舒适慢行空间的城市道路绿化体系。本规范明确了林荫道及林荫街区的认定标准,将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树冠覆盖率不低于90%作为核心指标,并对不同等级道路的道路树冠覆盖率提出差异化要求,旨在推动深圳形成网络化、特色化的林荫街区。
本规范确立了林荫道的核心建设目标,即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树冠覆盖率须达到90%以上,并对不同车道数量的道路树冠覆盖率及成荫年限作出具体规定。在设计层面,本规范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断面形式采取不同的绿带布局,倡导“连池成带”的设计原则以改善树木生长条件,并强调在保证安全视距的前提下,通过通透式配置和合理的株距行距,营造连续且富有层次的带状林冠层。
本规范从施工和养护两大环节对林荫道的落地质量进行把控。施工部分详细规定了树穴开挖、种植土质量、乔木栽植、树木支护及树池覆盖等关键技术要求,特别强调改良土壤结构、打通地下原土连接以保障根系生长。管养维护则着眼于长期效能,制定了包括灌溉、修剪、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在内的通用与专用措施,尤其注重台风季节的抗风修剪与树冠结构管理,以维护林荫道的景观持续性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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