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城市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评估技术规范》DB4403/T534-2024,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评估的总体原则、评估流程和方法、质量控制和管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森林碳储量、碳汇量核算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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