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DB4401/T21-2024,2024年10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民宿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
本规范是对2019年版《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的首次修订,旨在适应广州市旅游民宿行业发展新需求,提升民宿品牌影响力和发展质量。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旅游民宿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和等级划分方法,将民宿等级重新设定为红棉三星、红棉四星、红棉五星三个层级,并从场地环境、主题特色、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保卫生、接待服务等六大维度对各等级提出差异化要求。本次修订首次引入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打破“一评永逸”,并新增社会责任、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加分项,引导民宿规范经营与品质提升。
本规范明确了申报主体须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经营场所须为合法建筑并具备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单幢客房数不超过14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在合法经营方面,民宿需取得营业执照并完成属地登记,同时鼓励高等级民宿主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强化合规意识。
本规范将民宿等级划分为红棉三星、红棉四星、红棉五星,各等级在场地交通、主题特色、设施配置和服务深度上逐级提升。红棉三星要求标识清晰、主题定位明确、配套设施满足基本需求;红棉四星强调建筑与环境融合、具备一定景观性和公共交流空间;红棉五星则要求独立庭院、品牌化运营、提供定制化旅游体验和完善的综合服务。所有等级均需在安全管理和环保卫生方面达到强制性标准。
本规范建立了等级有效期为三年的复核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取消等级的各类情形,包括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有效投诉或日常运营不达标等。被取消等级后满三年方可重新申请评定。这一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了对民宿持续合规运营的监督,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和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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