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指南》DB44/T2503-2024,自2024年08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改造类型及模式、项目实施和工作保障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
本指南围绕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系统提供了从基本原则到项目实施、工作保障的全流程指导。本指南将改造类型归纳为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三类,并梳理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村集体自主改造等多种参与模式。在项目实施层面,本指南构建了涵盖摸底调查、综合评估、项目方案编制、土地前期整理与开发、土地供应、园区建设运营、招商引资及复垦复绿等环节的完整工作流程,并对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提出了详细指导,同时从组织建设、规划引领、制度保障、服务支撑、信息技术保障和监督考核六个维度提出了工作保障建议。
本指南根据建设格局改变程度,将改造划分为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三种基本类型。全面改造以整体拆除重建或生态修复、土地复垦为主;微改造则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功能改变与整饰修缮。在参与模式方面,本指南在附录中列举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村集体自主改造等常见模式,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创新采用其他适宜模式。
本指南对项目实施流程进行了全链条规范。前期阶段须深入实地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土地权属、企业状况及各方意愿,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等综合评估。项目方案须涵盖地块情况、补偿安置、改造计划、资金筹措等内容,经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后报政府审批。土地整理环节强调通过整合归宗、置换等方式实现连片开发,并妥善落实补偿安置;土地开发阶段重点包括土壤修复与完善用地手续,明确住宅和公共服务用地须符合土壤治理标准。
本指南要求园区建设须符合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统一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并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招商引资须符合产业准入要求,宜建立联审决策制度与入驻企业退出机制。在保障体系方面,本指南建议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建立村改数据库与价值评估体系,完善利益平衡、企业分类管理等制度框架,同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效能,并建立督查考核与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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