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公园城市建设指南》DB1401/T26-2024,2025年02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园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治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太原市中心城区公园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立足太原“山水连城、锦绣太原”的发展愿景,系统规定了公园城市在规划、建设与治理全流程的技术要求,旨在构建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新型城市形态。
本指南确立了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要深度融合城市生态、生活与生产空间,充分体现生态、生活、美学、文化、发展和社会六大价值。通过巩固“一脉、两山、五廊、多园”的生态格局,科学布局绿地网络,推动各类生态空间有机衔接,实现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格局。
本指南从山水生境、全域公园、环境提升、功能融合和绿色发展五个层面展开建设。在山水生境上,强调生态保护修复与蓝绿统筹,构建枝状串珠式水系;在全域公园上,提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等量化目标,明确了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和口袋公园等各类公园的规模与服务半径。同时,通过绿道网络串联城乡空间,推进文体休闲、文脉传承与安全韧性建设。
本指南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联动、市民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通过建设智慧管理平台提升管护效能,推行绿地开放共享与轮换管养机制,实现公园城市的精细化治理。同时,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