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脱硫石膏改良碱化土壤技术规程》DB14/T813-2024,2025年02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脱硫石膏改良碱化土壤的术语和定义、技术原理、原料质量要求、施用技术、配套技
本规程规定了脱硫石膏改良碱化土壤的技术原理、原料质量要求、施用技术及配套措施,适用于山西省北部中度和轻度碱化土壤的改良。规程以燃煤电厂湿法脱硫产生的二水硫酸钙为主要改良材料,利用钙离子置换土壤中的交换性钠离子,降低碱化度与pH值,同时改善土壤孔隙结构和渗透性。本规程在2013年首次发布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重点细化了不同碱化程度土壤的施用量、改良效果指标及相应种植作物安排,为科学、规范地开展碱化土壤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明确了施用时间为秋收后入冬前,要求结合整地均匀撒施并深耕30厘米以上。针对中度碱化土壤,连续施用两年,首年每亩施用1000公斤至2000公斤,次年施用1000公斤;针对轻度碱化土壤,首年每亩施用500公斤至1000公斤,次年施用500公斤。改良后土壤需达到黄土高原黄土型耕地相应等级标准,pH值降至8.5以下。
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平整、灌溉、施肥和作物种植等配套要求。田面坡度须小于3度,施后需充分灌溉以促进反应。轻度碱化土壤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2000公斤至3000公斤,中度碱化土壤每亩施用3000公斤至4000公斤,与脱硫石膏一并耕翻入土。同时明确了排灌设施须将地下水位控制在2米以下。
本规程依据耐盐碱程度推荐了甜菜、向日葵、高粱、糜子等作物。中度碱化土壤改良期间采用甜菜、向日葵与绿肥作物轮作,改良一两年后种植玉米;轻度碱化土壤改良期间既可轮作耐盐作物,也可直接种植玉米,以兼顾土壤改良与农业生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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