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内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从方案确定、接入电网、工程建设到设备选型及工程检验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推动配电网现代化为目标,明确了供电方案须经技术经济比较并与用户协商确定,细化了高低压用户及充换电设施、储能系统的接入规则。在工程建设方面,本规范对电气主接线、无功补偿、继电保护、电能计量、自备应急电源及防雷接地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系统性规定,强调设备选型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原则。本规范适用于用户出资建设的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等受电工程,为用户和供电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指导,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中的规范化难题。
供电方案与接入规则
本规范要求供电方案的编制需综合考虑用户性质、容量、需求及电网规划等因素,按重要性将用户分为重要、特殊和普通三类,并据此确定供电电压等级与变压器配置。接入规则明确了从变电站到用户侧的各类T接形式,并对充换电设施和电化学储能系统的接入条件、电能质量及保护配置提出了具体标准,如充电桩总负荷超配变容量30%时宜采用10千伏供电。
工程建设与设备选型核心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受电工程的建设原则、电气主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强调重要用户应采用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并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对无功补偿、继电保护配置、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准确度等级作出了详细要求,明确了开关站、配电站的选址应接近负荷中心并按“小容量、多布点”原则设置。设备选型部分涵盖了从电缆分接箱、变压器到交流充电桩等十余类设备,均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