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灾种权重设置技术规范》DB41/T2753-2024,2025年0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中不同灾种权重设置的流程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中不同灾种权重的设置。
本规范规定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中不同灾种权重设置的流程与方法,适用于指导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本规范围绕专家打分、权重计算及结果修正等核心环节,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技术流程:首先明确评估涉及的灾种对象,可根据承灾体特点及区域实际进行调整;随后组织管理类与技术类专家,依据各灾种对承灾体风险的重要性进行分组打分;之后分别计算单个专家、单类专家及综合灾种权重值,并对变异系数和权重加和进行控制与修正;最后对评估过程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本规范以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的灾种为设置对象,评估时可结合承灾体特点、评估任务及区域实际情况酌情增减灾种。权重设置流程从确定评估灾种开始,依次经过专家打分、单个专家权重计算、单类专家权重计算、灾种权重值计算,最终得到各灾种权重。河南省常见灾类涵盖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多个类别。
本规范要求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地震等相关领域选取管理类与技术类专家参与打分,且各行业专家人数均不少于2名,确保不同行业和类型的专家数量平衡。专家根据灾种重要性分组取值区间进行打分,随后分别按公式计算单个专家灾种权重值、管理类与技术类单类专家灾种权重值,并要求单类专家变异系数控制在40%以下。最终灾种权重值取两类专家权重值的算术平均,保留两位小数,且权重加和须为1,若不为1则按规则进行修正。
本规范规定评估单位应对灾种权重设置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内容须包括权重设置对象、专家团队情况、专家打分原始数据、权重计算资料及设置结果,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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