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化学灌浆工程》DB21/T4031-2024,2024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中基岩、混凝土裂缝和混凝土结构缝、混凝土与钢衬接触缝化学灌浆工程的钻孔、灌浆、检查孔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则,并给出了有关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化学灌浆施工的质量检验与评定。
本规范规定了水利工程中基岩、混凝土裂缝和结构缝、混凝土与钢衬接触缝三类化学灌浆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则。本规范以钻孔、灌浆为核心工序,将单孔施工质量验收评定作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并设置了检查孔专项检测环节。本规范对各工序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质量标准及评定程序作出了系统规定,明确了施工单位自检与监理单位复核的职责划分,同时提供了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工序质量验收评定表及施工质量评定备查表等标准化表格,形成了一套完整、可操作的化学灌浆施工质量控制体系。
本规范将化学灌浆单孔施工划分为钻孔和灌浆两个工序,其中灌浆为主要工序。针对基岩帷幕灌浆、基岩固结灌浆、混凝土裂缝和结构缝灌浆、混凝土与钢衬接触缝灌浆四种工况,分别给出了钻孔工序和灌浆工序的质量检验项目与要求,以表格形式明确了各检测项目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
本规范的质量评定遵循自下而上的层级逻辑,依次为工序质量评定、单孔(槽)质量评定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序质量合格须满足检查项目全部合格、主控检测项目合格率100%、一般检测项目合格率70%以上等条件;单孔质量在所含工序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评定;单元工程质量则在单孔全部合格且灌浆效果检测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定。
本规范专门规定了化学灌浆效果的质量检测要求,包括检测时间、检测方法和封孔处理等内容,并针对基岩化学灌浆、混凝土裂缝化学灌浆和混凝土结构缝化学灌浆分别设定了检查孔的质量检验项目与评价标准,确保灌浆实体效果得到有效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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