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4.09.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 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估技术规范》DB65/T 4816-2024.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估技术规范》DB65/T4816-2024,自2024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内以植被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估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构建了以相对总初级生产力、相对植被覆盖度、相对叶面积指数、相对净初级生产力和相对归一化植被指数为核心指标的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综合指数,并对生态系统质量及质量变化进行分级。本规范明确了从资料收集、数据预处理、遥感生态参数计算到综合评估、撰写评估报告的全流程技术方法,适用于评估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现状及变化趋势,旨在通过标准化的遥感调查技术,客观反映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劣程度及演变规律。

评估指标与综合指数构建方法

本规范采用多指标加权综合法,针对不同自然生态系统类型,选取相对总初级生产力、相对植被覆盖度、相对叶面积指数、相对净初级生产力及相对归一化植被指数五项经过归一化处理的遥感生态参数,按特定公式累计求和形成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综合指数,以全面反映植被的垂直结构、水平结构及光合作用能力。

质量分级与变化评估体系

基于综合指数计算结果,本规范将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同时,通过计算评价年与基期年综合指数的变化率,将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程度细分为九个级别,实现了对生态系统质量现状及动态变化趋势的双重精准评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 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估技术规范》DB65/T 4816-2024第1页
第 1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 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估技术规范》DB65/T 4816-2024第2页
第 2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 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估技术规范》DB65/T 4816-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