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和通行功能,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规范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类管线(杆线)、借用城市桥涵及隧道架设或埋设各类管线等行为,制定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DBJ/T13-162-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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