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开采 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DB3708/T 12-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防护绿化、监控系统、预警及应急响应、检查要点等。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在产、新建、整合类露天非煤矿山开采活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露天非煤矿山开采 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DB3708/T 12-2022 是济宁市针对露天非煤矿山大气污染治理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露天非煤矿山的开采活动,减少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该标准明确了露天非煤矿山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要求,涵盖基本要求、技术要求、防护绿化、监控系统、预警及应急响应、检查要点等内容,并附有多个附录,提供具体实施指南和示意图。标准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露天非煤矿山的开采活动,强调企业在合法经营基础上落实扬尘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露天非煤矿山开采采面需配备喷淋设施或采用湿式作业,控制颗粒物浓度符合排放标准;喷洒系统应覆盖整个工作面,根据采面条件合理布置。
堆场应采取喷淋、覆盖网或全封闭措施以控制二次扬尘;运输车辆需安装冲洗设施,确保车身清洁,防止撒漏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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