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地下空间规划管控导则》DB1331/T038-2023,2023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新区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本导则旨在为雄安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系统性技术支撑,规范规划编制与管理行为。本导则立足新区“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建设要求,统筹协调地下空间与地面基础设施的关系,构建起涵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三个层面的规划管控体系。全文贯穿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理念,通过对地下空间资源进行综合评估,划定禁建区、限建区与适建区,并依据功能混合度划分为一般、复合及综合利用功能区,从而引导地下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设施在平面上合理分区、在竖向上科学分层。本导则还明确了从宏观战略部署到微观指标落地的全流程技术要求,并强调将地下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以实现地上地下一体化管控。
本导则将地下空间规划分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三个层级。专项规划侧重宏观战略,负责传导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确立开发目标、总体结构与竖向分层策略;详细规划则负责将宏观要求细化为具体地块的布局、规模与指标,重点明确各类设施的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要求;城市设计则聚焦公共空间品质,从人的体验出发,优化地下空间形态与环境细节。
本导则提出基于生态安全与技术经济综合评估的空间管制分区,并要求根据地面用地性质确定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程度。在竖向管控上,将地下空间划分为浅层、中层、次深层及深层,并明确各层优先安排的设施类型,如浅层主要承载公共活动、商业与停车,中层重点布局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深层则作为战略资源予以保护,以此实现对地下空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本导则对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提出明确技术标准,规定了地下公共人行通道、机动车连通通道的净宽、净高要求,并针对相邻地块、轨道站点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连通,制定了不同高差下的衔接方式与接口预留原则。同时,在详细规划层面建立了包含规定性与引导性指标的控制体系,为公共空间的开放性、公益性设施的落地规模提供了可量化的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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