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与监管数据库建设》DB15/T3697-2024,2024年1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的基本要求、数据实体、技术要求、设计要求、命名规则、设计文档和建设流程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的台账与监管数据库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旨在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支撑。本规范以适用性、安全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为建库原则,明确了从数据库设计到建库实施、数据入库归档的全链条操作准则。内容涵盖数据实体构成、时空基准、数据格式、分类编码体系以及数据结构定义等核心要素,并详细规定了数据库的概念设计、逻辑设计、物理设计、安全设计与更新维护机制。通过统一数据组织方式和命名规则,本规范确保多源异构的红线台账、要素及文件数据能够实现高效整合与安全管理,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基础。
本规范将数据库内容划分为台账数据、要素数据和文件数据三大类。台账数据是核心,囊括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自然保护地监管、基础调查、人类活动监管、生态状况、生态功能、修复与评估等八类业务表单;要素数据则对应红线管理、遥感影像、基础地理等七大空间图层。在此基础上,采用线分类法和层次编码对全部数据进行了大类、中类、小类的系统性梳理与编码,并分别定义了非空间属性表与空间要素图层的详细结构。
数据库设计遵循统一时空框架、统一信息分类编码和统一数据目录的基本原则,从概念模型构建、逻辑模型转化到物理存储实现均提出了明确规范。逻辑设计阶段强调索引库、符号库及表关联的优化策略,物理设计阶段则针对影像、矢量、文件三类数据分别制定了存储模型。同时,本规范要求数据库具备支撑海量多源异构数据存储管理的能力,并满足信创国产化的软硬件环境要求。
本规范将数据库安全置于关键地位,要求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进行设计。安全措施覆盖了物理环境、系统防护、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双机热备及备份恢复等多个层面,并按重要性将数据分为普通、重要、核心三级实施分级保护。此外,为确保数据库对象的规范管理,本规范统一制定了数据库、表、字段、索引、视图及存储过程等各类对象的详细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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