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物局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工作,促进历史文化遗产认定公布和保护传承,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闽建科风貌〔2024〕4号。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管理工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指定工作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福建省文物局负责指导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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