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损毁程度划分》DB63/T2569-2026,自2026年09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地损毁程度划分的术语和定义、划分原则、划分技术路线、划分程序、成果形成和应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人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非建设类土地损毁程度的具体划分。
本文件确立了青海省土地损毁程度划分的技术标准,适用于人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非建设类土地损毁程度的评定,自然灾害引发的同类损毁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以土地原有功能丧失幅度为核心依据,系统规定了从工作任务明确、数据资料获取、外业调查与内业分析,到损毁单元划分、表征指标筛选、指标得分测算、损毁分值计算及损毁程度级别确定的完整技术路线与操作程序。通过科学量化土地损毁的轻重程度,本文件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的评定方法,成果可采用报告或章节形式呈现,并须经专家审查论证以确保科学合理性。
本文件明确了科学性、客观性、合法性三项基本原则,要求基于实测、观察与科学预测等手段展开工作。同时,界定了一系列核心术语,包括建设类与非建设类土地、土地原有功能、土地损毁及其类型、土地损毁地类与要素、土地损毁单元与损毁程度等,构建了完整的概念框架,为后续划分程序奠定理论基础。
划分工作遵循“明确任务—获取数据—调查分析—划分单元—筛选指标—测算得分—计算分值—确定程度”的流程。技术核心包括:按损毁成因、类型、地类等一致性划分空间单元;依据植被、地貌、土壤、水文等要素筛选可量化表征指标;采用极限条件法确定各单元各要素评价值,并加权求和得出综合评价值;最终依据分值区间确定损毁级别,并可选引入规模修正系数以实现不同面积损毁程度的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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