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DB43/T3069-2024,自2024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总则、基础工作、单元划定与总量分解、分层编制与管控、分类引导以及成果要求等方面的主要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市(州)、县(市)集中连片城镇开发边界内及其紧邻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其他城镇建设区、镇(乡)政府驻地单独编制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确立了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的技术框架,适用于市(州)、县(市)集中连片城镇开发边界内及其紧邻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本指南以传导落实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为核心要求,构建了“单元—街区”两个编制层次,并按照一般单元、产业发展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城乡融合单元四种类型实施分类引导。在内容上,本指南系统规定了从现状调查、底图底数、前期研究到综合评估的基础工作流程,明确了单元划定、总量分解、用地布局、设施配置、城市设计、竖向规划及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环节的编制要点,并采用线位、点位、指标及条文四种方式对强制性内容与引导性内容实施分层管控,最终形成文本、图则、图件、附件及数据库五类成果,以实现全域全要素差异化管控与精细化治理。
本指南将详细规划分为单元层次与街区层次,单元层次侧重传导与统筹,明确主导功能、规模、配套设施及城市设计等要求;街区层次侧重落地与实施,细化地块用途、开发强度、设施布局等管控指标。同时,根据主导功能与管理政策,将单元划分为产业发展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城乡融合单元和一般单元,并针对各类型提出差异化的编制重点,如城市更新单元需明确更新范围、公益性设施配建义务及利益平衡方案。
本指南对居住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市政公用、绿地与开敞空间、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提出了系统性规划要求。在综合交通方面,涵盖区域交通廊道、城市道路网络、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及停车设施;在市政公用方面,涉及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等工程,并鼓励供热、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内容的纳入。
本指南明确了强制性内容与引导性内容的划分,并以线位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四种方式在成果中予以表达。其中,实线控制方式明确不可更改的空间边界,虚线控制方式允许位置根据方案深化确定,点位控制允许设施结合地块开发实际布点,指标与条文控制则对规模、强度及建设要求作出量化或文字规定,以此兼顾底线刚性与发展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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