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基于ESG评价的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南》DB43/T2656-2023,自2023年11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基于ESG评价的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工作的总体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的双碳工作。
本文件为湖南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企业基于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科学、有序地开展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标准以“30·60目标”为背景,强调企业作为关键主体的责任,提出了科学性、适用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四项总体原则。其核心框架包含五个闭环工作阶段:碳数据自查与ESG初评、明确双碳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案实施与监督、以及双碳工作效果检测。
本文件服务于我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宏观战略,认定企业是实现该目标的关键主体。工作开展的总体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要求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开展数据收集与方案实施;适用性原则,强调目标与方案须符合企业自身特点及行业规范;全面性原则,要求工作流程中综合考量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的所有属性;可持续性原则,主张建立闭环工作模式,促进企业持续自我改进与优化。
企业开展双碳工作宜遵循五个阶段:首先是碳数据自查初评,企业需确定行业归属、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并进行ESG评价;其次是明确双碳工作目标,依据ESG评价结果进行规划,设定减排目标类型与边界;第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涵盖改进措施、时间范畴及资金预算;第四是方案实施与监督,建立碳数据信息化监测体系与实施监督体制;最后是效果检测,通过第三方ESG评估优化方案,形成闭环管理。
标准针对不同ESG评分状况给出了规划方向,并附录了详尽的减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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